山东农民老周2001年来到北京承包了农场的一块地靠种菜为生。一次他在使用一台微耕机耕地时,将小腿卷入致截肢。老周认为该微耕机存在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于是将微耕机的生产厂家和销售厂家告上了法院,提出了赔偿17万余元的诉讼请求。今天上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上午8点半左右,老乡们开车把没有了小腿的老周送到法院,由于行动不便,老乡又把他背进了法庭。老周请来一位懂法律的老乡作为他的代理人,在起诉书中称:2007年4月16日,老周在农机公司处购买了由某机械制造公司生产的一台“多力”牌微耕机。2007年10月4日,老周在农场使用该机器时,离合线突然断裂,该机器无法控制,将老周的右小腿卷入,损害事故发生后,老周即刻拨打了报警电话,随后被送到医院治疗,但最终致使右小腿截肢。在医疗过程中,原告花去医疗费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