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是法律语言的灵魂和生命,日语口译也是法律法规翻译的首要标准。 日语口译“信、达、雅” 这一三字标准体现在法律法规的翻译当中, “信”应当总是在第一位的。 “信”, 就是要忠实于原文,这是译文存在的基础。在法律法规翻译中,可以从三个层面来理解译文应当忠实于原文,符合立法本义:
第一, 忠实于原文首先是指译文要在形式上符合法律法规的行文方式, 任何对章、节、条、款、项、句的遗漏或摘译都是与“信”这一标准不相容的。漏译或许是因为一时疏忽大意所致,而摘译却是因为译者没有理解法律法规翻译的本质特征造成的(明确表明属于法律法规摘译的除外)。日语口译请看在翻译《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的一个实例:
“第十条 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日语口译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
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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