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江水口至沙溪口航道整治工程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交通函〔2016〕21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市港航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
筹,招标人为福建省港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闽江水口至沙溪口航段。
2.2 工程建设规模:闽江水口至沙溪口航道全长114.66km,其中水口至南平延福门航段长95.22km,满足500 吨级(兼顾1000 吨级)闽江干流标准船型通航要求,南平延福门至沙
溪口铁路桥航段长19.44km,满足500 吨级(吃水不超过1.6m)闽江干流标准船型通航要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航道疏浚、炸礁工程、在沙溪口电站坝下建设1656m长明渠、抛设
锁坝1条、壅水坝2条、丁坝3条、对沙溪口船闸进行改造提升、在南平八仙附近和斜溪附近新建1000 吨级船舶锚地各1 处、在沙溪口水电站上下游设置500吨级船舶停泊区各1 处、
同步新设、改造航标设施等。
2.3 计划工期:20个月。
2.4 招标范围:包括船闸技术改造(含油缸基础、轨道梁及基础、活动桥等)、上下游停泊区、八仙锚地、斜溪锚地、航道整治(丁坝、锁坝、壅水坝、围堰、明渠、航道疏浚、
炸礁)、航标等施工内容,具体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包含的内容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近年(自招标公告正式发布之日前5年内,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意见上落款日期为准)至少1个已交/竣工的单个合同额80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的内河航道工程施工业
绩。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与本工程的设计人、代建人、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或法定代表人相互任职、工作,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信誉要求:
(1)企业未处于被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
(2)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或发展改革部门等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行政区域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财务、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凭企业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于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8月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及相关图纸资料每套3000元,售后不退。(施工图纸按图纸目录当场清点、补齐,售后不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21日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河北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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