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称
项目名称:海南采煤沉陷区2015年采空区治理项目固废清理施工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附件材料
1 海南采煤沉陷区2015年采空区治理项目固废清理施工 1
详招标文件 1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通过相应的资质年审;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即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必须是在网上能查询的该企业注册的建造师,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投标企业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
3、企业在人员配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投标人中标后,项目负责人必须押证施工,待工程竣工后再予返还,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工程未竣工验收前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5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企业注册地或乌海地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供审查。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公司成立不足5年的按实际情况查询);
6、本次招标对于投标人的其它技术、标准、资信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注:以上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07月24日至2017年07月2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3:00—6:00时递交报名材料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名时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2、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企业有效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3、携带自2017年7月24日后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4、提供近一个月内本项目所在地当地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诚信证明原件。
5、项目负责人近半年(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依法缴纳养老保险的凭证(具体要求为社保核定基数表、核定花名册、税票)原件。
6、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企业公章)。
7、投标企业近半年(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的完税证明原件。
注:报名时须同时提供以上要求原件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企业公章。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8月23日 上午9:30
开标时间: 2017年08月23日 上午9:30
联系人:杨华 电话:0312-2664993 2664992
传 真:0312-2664992
邮 箱:a1398478660s@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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