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山消防支队楼体亮化工程,招标人为白山公安消防支队,建设资金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楼体亮化(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2工程建设地点:白山市
2.3施工计划工期:合同订立后20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企业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人员要求:投标单位拟派出的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8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持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证、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真迹的授权委托书等(以上证件或材料须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6日13时30分
联系人:杨华 电话:0312-2664993 2664992
传 真:0312-2664992
邮 箱:a1398478660s@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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