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工艺:热锻+车(磨)光
交货状态:R(热加工状态) M(退火状态)
直径(mm) :10-200
执行标准:GB/T 2965-2007
一、技术要求
1 钛及钛合金棒材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 3620.1的规定,需方复验时,化学成分的的允许偏差应符合 GB/T 3620.2的规定
2 热加工棒材的直径或边长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一的规定
3 热加工后经车(磨)光棒材及冷轧,冷拔棒材的直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二的规定
4 热加工后经车(磨)光棒材的不圆度应不大于其尺寸公差之半
5 加工态棒材的不定尺长度为300~6000mm,退火状态棒材不定尺长度为300~2000mm,定尺或倍尺长度应在 不定尺长度范围之内.定尺长度允许偏差为+20mm;倍尺长度长度还应计入棒材的切口量,每一切口量为 5mm.定尺或倍尺长度应在合同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