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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快件进口清关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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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3-06-15 08:59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产品区域: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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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快件进口清关代理
上海快件进口清关代理

——服务热线:15900623147 / 021-61768573/张小姐——
上海|天津|宁波|江苏|杭州|南京|无锡|绍兴|南通|常州|嘉兴
协弘立足长三角,设180名专业进口团队,服务于华东区各个主要工业城市,依靠大港的进口枢纽操控,灵活化整合沿海主要港口的港航、关务、进出口、保税仓、监管仓、中转仓、拖车等物流资源。
承揽“食品、化工、化妆品、各类外资企业加工设备等海外采购之进口物流项目,另处理“机电设备、机械机床、五金配件、食品、化工、原木、家具”等进口代理业务。
 
一、进境快件分类
    进出境快件分为文件类、个人物品类和货物类三类。
    1、文件类进出境快件是指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免税且无商业价值的文件、单证、票据及资料。
    2、个人物品类进出境快件是指海关法规规定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进出境的旅客分离运输行李物品、亲友间相互馈赠物品和其他个人物品。
    3、货物类快件是指除文件类和个人物品类以外的快件。
  
  二、进境快件报关
    1、文件类进出境快件报关时,运营人应当向海关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快件KJ1报关单》、总运单(副本)和海关需要的其它单证。
    2、个人物品类进出境快件报关时,运营人应当向海关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快件个人物品申报单》、每一进出境快件的分运单、进境快件收件人或出境快件发件人护照(身份证件)影印件和海关需要的其它单证。
    3、货物类进境快件报关时,运营人应当按下列情形分别向海关提交报关单证:
    (1)对关税税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的关税起征数额以下的货物和海关规定准予免税的货样、广告品,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快件KJ2报关单》、每一进境快件的分运单、发票和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单票申报价值在人民币400(不含)以下;
    (2)对应予征税的货样、广告品(法律、法规规定实行许可证件管理的、需进口付汇的除外),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快件KJ3报关单》、每一进境快件的分运单、发票和海关需要的其它单证;
    (3)对以上第(1)、(2)条规定以外的货物,按照海关对进口货物通关的规定办理。D类报关进境时,运营人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货物报关单》、每一进境快件的分运单,带企业HS编码的正本报关(报检)委托书(报关、报检委托书需要客人邮寄)、商业发票、装箱单、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涉及监管证件、品牌授权等)。
   
三、进境个人邮递物品
    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海关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的管理原则是:既方便正常往来,照顾个人合理需要,又要限制走私违法活动。据此原则,海关规定了个人每次邮寄物品的限值、免税额和禁止、限制邮寄物品的品种。对邮寄进出境的物品,海关依法进行查验,并按章征税或免税放行。
    1、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个人物品,每次允许进出境的限额为人民币800元,免税额为人民币400元,超出部分,照章征收关税;
    2、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以外的个人物品,每次允许进出境的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免税额为500元,超出部分,照章征收关税;
    3、进出境邮递物品中,有须经审查、鉴定、检疫或商品检验的物品,海关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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