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稳定性试验箱满足条件:
满足ICH2003 Q1A(2)指导原则/GMP 2015版中国药典稳定性试验条件:
1.加速试验:40℃±2℃/75%RH±5%RH及30℃±1.0℃/60%RH±5%RH 180天
2.中间条件:30℃±2℃/65%RH±5%RH 180天
3.长期试验:25℃±2℃/60%RH±5%RH 或 30℃±2℃/65%RH±5%RH 365天
浙江药品稳定性试验箱用于制药业,医学,生物技术行业和所有包括生命科学的相关工业的研究试验。适合GMP 认证的用户。 药品稳定性试验是了解药物(原料药和成品药)的质量在不同储存条件下是否随时间而起变化和变化程度的一个重要过程。通过试验,根据所得的测定数据,制药企业才能确定药物产品的包装、储存条件及建立安全的有效使用期限。根据相关要求,原料药和成品药必须进行加速和长期稳定性试验;创新的原料药和成品药必须进行药物强化稳定性试验;包装在LDPE容器内的水剂药物产品必须进行失水试验;新的原料药和成品药必须进行光照稳定性试验。
浙江药品稳定性试验箱http://www.edeson.cn/Products-1606611.html
http://www.chem17.com/st13116/product_16066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