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延庆县大榆树镇YQ10-0400-0001等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新建高基配电室工程已由北京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延庆县大榆树镇YQ10-0400-0001等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京发改[2015]2287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市广厦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资金由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的建设地点:延庆新城西南部。
2.2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合同估算金额1000万元。
2.3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 。
2.4本次招标范围为:0001地块、0003地块、0006地块、0008地块及0011地块图纸范围内的9#、10#、11#、12#、14#高基配电室工程及13#高基箱变工程。
2.5质量等级达到 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8 月 4 日至 2017 年8 月 8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2 时至4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报名需提供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报名者,请于2017年 8 月 4 日至 2017 年 8 月 8 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以成本价出售,售后不退。图纸押金8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 24 日 9 时 00 分。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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