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东市兰青铁路核心区段城市带状绿化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受委托,代理海东市兰青铁路核心区段城市带状绿化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的招标工作。该项目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发改投资[2017]376号文批准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该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对该工程EPC总承包及监理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投标人。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地点位于海东市乐都区铁路并线片区,主要建设并线片区范围内绿化及配套工程。
资金来源:申请节能减排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计划工期:按合同约定。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本项目EPC总承包划分为一个标段;监理划分为一个标段。
申请人资格要求:
1.参加EPC总承包投标的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营业执照范围内具有园林绿化相关类别,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类别高级职称,具备类似项目业绩,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高级技术职称资格。
2.参加监理投标的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总监须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备高级职称资格。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或营业执照范围内具有园林绿化相关类别,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与组建项目公司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7)投标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4.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
报名时间:
有意向参加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7月19日至2017年7月25日 18:00之前,持以下文件报名。
1.有意向参加EPC总承包的投标人需提供该项目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
2.提供企业拟派该项目经理职称资格证书,项目总设计师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
3.联合体投标人请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及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一份。
4.以上文件提供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应清晰,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有意向的监理投标人请于2017年7月19日至2017年7月 25日 18:00之前报名。
1.有意向的监理投标人需提供该项目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省外企业应提供青海省省外进青企业备案登记证明、拟派总监注册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以上文件随报名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应清晰,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招标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郭建聪
电话:0312-2664462 2664465
传 真:0312-2664465
邮 箱:18831252045@139.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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