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证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的七种法定表现形式之一,在立案时就产生,直至案件终结并处理才消失。物证在此过程中保全保管方法方式的规范性直接关系到物证及其鉴定结论的合法性。 因此,公安物证管理工作是刑事科学技术工作的重要一环,是保证司法诉讼公正性和合法性的必要条件。
2013年公安部全国执法规范化现场会工作要求,全面提升刑事科学技术工作规范化、现代化、信息化建设水平。 “各地必须建立规范的物证室,对物证进行分类保管,使物证件件有登记、个个有着落,特别是命案物证要长期妥善保存”。 在关于打好“科技战”中要求,全国公安机关“要重点加强物证保管室等基础建设”。
二、 系统主要功能
1、 物证信息和案件信息管理;
2、 物证出入库及物证处理管理;
3、 存储设备定制管理;
4、 物证变化、异常情况提醒;
5、 物证出入自动识别记录;
6、 物证流转追溯、物证轨迹追溯;
7、 物证盘库及统计报表;
8、 审批管理和部门人员管理;
9、 物证三级联网管理及监管;
10、 手持式盘库等系统接口。
三、 系统特点
1、 先进的物证物联网
2、 高效的管控智能化
3、 易用的管理简单化
4、 可扩展的功能定制化
5、 规范的流程标准化
6、 专业的物证安全化
7、 共享的信息互联化
四、 系统应用价值
1、 确保从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方面做好物证保全工作。物证交接有据可查,责任清晰,降低人为因素对物证的原始性和完整性的损坏污染,以及因保全不当承担的责任。遵循和落实执法规范化要求,确保物证保管及流转过程的合法性,提高司法机关的公信度。
2、 使用信息技术和物联网技术管理物证,物证信息、案件情况清晰明了,随时调阅。对物证可随时进行快速检索,物证保管情况,存放状态,存放位置一点即知,快速简单,永不混乱混淆;
3、 对物证流转全程监管,随时追溯记录物证历史流转轨迹,和调用人。管理员和上级管理部门可在任何授权终端对物证室实时监管,了解规范化工作执行情况。做到对物证登记和历史调用库等情况一目了然,随时追溯物证历史操作记录和移动轨迹。
4、 完成物证保管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方便纸质物证登记文档留存物理记录;对出入物证和人员进行批量的自动监控记录;使用盘库机系统可实现物证快速盘点, 随时打印物证盘库统计表单,减轻物证日常管理和日常盘点工作压力。
5、 实现物证安全保管和交接,授权出入,安全管理。通过系统智能控制物证的存放与领取,实现对物证存取的安全控制。改变传统的机械锁无安全控制问题,只有物证交 接双方确认并审批后方可进行存取物证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