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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灵山县人民医院5号综合大楼建设项目(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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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6-15 23:38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产品区域: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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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通知、灵山县人民医院5号综合大楼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市政房地产建筑,   广西   2020-06-15
招标编号:KLQZG20202001  招标编码:CBL_20200615_103045324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山县人民医院5号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已由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钦市发改社会(2019)79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地方投资、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灵山县人民医院内。

项目招标编号: KLQZG20202001。

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灵山县人民医院5号综合大楼建筑面积约44886.03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9170.67m2,, 地下室约5715.36m2,绿化面积约400m2,道路及硬化面积约500m2。以及配套建设室外供电、给排水、道路硬化及绿化等公共工程。

合同估算价:约24390.534 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873天(日历天),(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其中,设计工期 45日历天(不包含图纸审查备案时间),施工工期: 828 日历天 。

2.2招标范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方案设计完成前: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工程附属设备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方案设计报批;地质灾害审批;抗震设防审批;建筑防雷设计审批;人防设计审批;消防设计审批;工程报建;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合同备案;缴纳墙改押金(如有);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排污、噪音排放、建筑垃圾排放、道路开口等。上述工作所涉及到的咨询费、服务费、报告编制费、行政收费等及政府部门规定应由招标人缴纳的均由招标人支付。中标人须负责派人协助招标人完成上述工作。

(2)设计内容:建设红线范围内的总平(含道路、综合管网等)和所有单体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设计以及配合完成报批并取得批复等工作。设计内容应满足国家、广西、钦州市有关法规、规范、技术管理规定要求的设计内容。

(3)施工内容:新建5号综合大楼(包括土建(含装饰)、水电安装、楼宇智能化工程及配套建设室外供电、给排水、污水处理系统、道路硬化及绿化等公共工程)。

(4)设备内容:备用电源、电梯、自动扶梯、变压器、中央空调、太阳能热水供应系统、智能饮水供给系统、地下室通风、氧气供气系统(管道部分)等。

(5)全过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6)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对各设备(系统)进行调试;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

(7)工程试运行,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要求投标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

4.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7 月 10 日 9 时 30 分。

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有兴趣的投标人请联系以下负责人获取“企业投标报名表”办理注册报名手续。
联系人:高一       
电话:15201356317
电子邮箱:gy19801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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